山西林盛果业有限公司
梨园认养合同
合同号:2018
甲方:山西林盛果业有限公司
地止:襄垣县富阳园区纬二号1号 联系电话:0355-7481666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山西林盛果业有限公司(企业代码:206041),是山西省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长治市民营经济发展"标杆企业",是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是一家集"晋襄林盛"梨、育苗、种植,"林盛果缘"系列饮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农业观光采摘旅游为主的新型综合现代化农业企业。公司生产的鲜梨相继走出国门,进入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际市场,市场需求逐年翻番,鲜梨种植面积持续扩大。为回报社会,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农民致富,实现产业升级利益共享,特推出梨园认养活动,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认养基础
甲方把3260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水果果园注册登记地块定为认养标地(果园注册登记编号:140GY171),同时该标地的“梨”经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A级产品(产品编号:LB-18-1708044779A),按照从1至3260把地块分割图示编号,每个编号对应一亩梨园,每亩每年认养费用为三万元人民币,按亩认养,认养亩数不限,认养年限不限,先到先得,认完为止,乙方根据图示编号确认认养地块并下单。
第二条、投资回报
乙方投资三万元认养甲方一亩梨园。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标准化管护,在乙方认养梨园鲜梨成熟后回报乙方鲜梨7500斤(规格:0.8-2斤/个,单价4元/斤,价值人民币三万元),饮料7500罐(规格310ml/易拉罐,单价4元/罐,价值人民币三万元),零售价(梨6元/斤,饮料6元/罐,价值人民币三万元),回报金额可达九万元乃至更多,即投资三万元/年,可赚六万元/年。
第三条、产品置换
甲方亩/年梨园回报乙方的7500斤鲜梨和7500罐饮料,在提货时可根据乙方需求向甲方提出梨与饮料的等价互换,可协商委托甲方代销。
第四条、分红待遇
乙方一次认养甲方梨园三亩以上,且连续认养三年以上者,从第四年开始,每年额外享受甲方每亩一万元股权利润分红待遇(无股权只分红),分红期限至认养合同期满。
第五条、风险保障
甲方为乙方认养梨园购买高额保险,如认养梨园遭受自然灾害(风害、冰苞、洪水)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认养梨园严重减产,乙方仍享受甲方价值三万元的等价产品,保本利益不受损失,甲方不再承担双方合同约定认养梨园当年回报责任,地上产值仍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提货运输
乙方认养梨园鮮梨采摘后两个月内拉走,饮料产品可按批次提取(提前2周和甲方协商确定时间,甲方可安排生产)。甲方承担装车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产品包装及退货约定
甲方提供产品鲜梨为PVC压型+纸箱包装,饮料为标准1*20罐箱,乙方提货后水果不退,饮品除质量问题外,不予退换。
第八条、缴款方式
乙方与甲方签订认养合同后,乙方一次性将认养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名称:山西林盛果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84103010300000050010
甲方开具合法票据。
第九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由襄垣县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合同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认可补充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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